美人仙

第十八章 傻人傻福

作者:大先生 TXT下载

  其实这也不奇怪。

  那灰仙块头都这么大了,也不知道修炼了多久。它虽然死了,但一身的精华还在身上。这些老鼠跟它久了,也或多或少感染了点灵气,想要修行,吃了它的肉,自然是最好的办法。

  我已经没时间管那么多了。老头这一会儿,倒在哪儿,跟拉风箱似的一个劲儿喘气。赶紧跑上前,我开口刚想问他咋样了?

  结果……话到了嘴边,又给生生的咽了回去。

  老头的颈脖子上面,一个硕大的缺口。那块肉给撕掉了,这地方是啥地方?颈动脉啊!

  他的鲜血就跟喷泉似的,拼命的流。

  我赶紧蹲下身子去,拼了命的给他堵伤口。但这鲜血就像是喷泉似的,不断的来回翻涌,堵住又从指缝里面钻出来,衣服这一会儿都给他染红了。

  我知道他完犊子了。就骂他有点傻,刚才咬着他脖子的时候,捅一刀,别动弹不就没事儿了?非要使劲儿,自己把自己的肉给撕掉了。

  老头张着嘴,不说话,只是瞄了一眼那边的阿彪。

  不知道为啥,我好想明白这家伙的意思。他没有后嗣了,这家“驴肉火烧店”还在,所以他想让自己这个远房侄儿来继承。

  点了点头,我说明白他的意思了。

  老头就笑了,双眼无神,怪异的瞄着头顶。也不知道看到了啥,他费力的说了仨字,“一家人……”

  然后脑袋一歪,就这么给死了!

  原本跟着一起来帮忙的三人,看到出了人命,很不地道。他们当中一个跑了,愣子这家伙估计吓得腿抽筋儿了,没跑成。但他拿起电话打了110,条子介入了这事儿。

  还好这年头,都是文化人多,他们不信“野仙”这玩意儿。再加上有当事人阿彪和其他两人亲眼为证,老头是自己冲上去被咬的。

  最后的结案就是……

  有一条得了狂犬病的野狗进了屋。我是老板请来的“打狗”的,结果没想到狗打死了,他自己也给咬死了。

  老板成年人有自知能力,他自己负百分之七十责任。我这个跟着参合的人,存在过失,负百分之三十责任。这属于民事纠纷,算不得刑事,最后就把我们都给放了。

  老头没后人,亲戚就剩下阿彪这一家了。条子说了,我们私下商量赔偿的事情,谈不拢,可以提起民事诉讼。

  当时差点没给我吓尿过去!

  我家都已经穷成这比样了。如果阿彪真要求我赔偿他叔叔的“意外身亡”,老子赔偿不起,只能去蹲苦窑了。

  但幸好阿彪人不错,他知道婶婶和他表姐是咋死的。也知道,他叔叔是在报仇,所以私下里,并没有追究我的失责。

  就这样……

  来哈尔滨,我得到的第一个知心朋友就是阿彪了!

  他继承了叔叔的店,借钱把那大坑用水泥灌注,给彻底封死。然后店里面,又重新的给装修了一遍,接着开了一家餐馆。

  这都是后话了,只说这次的事情完成后,回去我给李善水说了。

  当时被他一通臭骂。李善水说了,擒仙人就是负责给人家消灾解难的。我倒好,捉一个野仙,还把雇主的命给搭进去了。

  这事情要传出去,就是个污点,以后谁还敢请我?

  当时因为老头确实死了,整得我内心怪愧疚,被李善水这么一骂,也是心头难过。他骂我,我也不敢接嘴,任凭他骂。

  李善水骂够了之后,就喊我滚回自己的房间去闭门思过。

  老实说,当时年轻气盛,老头那事儿也是他自己作的。我心里虽然愧疚,但多多少少还有点不服,但为了那三万块,我只好忍着。

  后来从业几年后,想起李善水当时教导我的那些事,每每想起,心中不免泛起涟漪。

  在第二天醒来后,李善水虽然骂是骂了。可也没食言,一大早就放了三万块现金在桌子上,还留着一张欠条和“印泥”。

  我拿着钱,看了看欠条,按下了自己的手印。然后立马急匆匆的打电话给陈青青,第一件事,就是让她回去上学,家里的事情我已经知道,现在也有钱了,不用耽搁她的学业。

  陈青青还有点不相信,再三的问我,钱到底是哪里来的?我是不是去作奸犯科了?

  我当时就笑了。对于她,我也没啥隐瞒的,如实的就说了。自己捡起了爷爷的活儿,开始走上“擒仙人”的道路了。

  陈青青当时就有点急。说我爹不让干这事儿,要让他知道了,非生气不可。而且我那所谓的“擒仙人”,是一本残本,只有一门“擒五仙”,要遇到其他的野仙,招架不住,容易丢了命。

  我让陈青青放心,只接“五大仙”的活儿。要是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范畴,我绝对不逞强,见好就收的。另外让她保密,好好的上学。

  跟陈青青唠嗑了一通,我又打电话给村里的村长(我家穷,父母没电话),让他们给家里带个信儿。就说我现在跟着一个包工头混,在市里面接活儿,工资有四千多了。

  工头听说了我家的事情,好心借了我三万块,只要半年我就能还清他钱了。

  交代完了家里的所有事情后,三万块钱,我一分钱不留。两万五打到我爹的农村信用社上,剩下的五千块,打给了陈青青,让她继续自己的学业。

  她要读书出来,那工资肯定比我强,可不能荒废了。

  接下来的日子,就十分平淡。

  因为不舍得花钱,我天天就蹲在李善水哪儿住。这位主儿呢,虽然心底不错,但也只是做“顺水人情”。他家有空房给我住,再加上我能帮他打扫卫生,倒也不赶我。只是他三天两头往外跑,屋里面没备食物,从来不管我死活。

  人活着要吃饭啊。

  没吃的,我也不花自己钱,咱啥没有,有一把子力气。在没有活儿的时间,我三天两头往阿彪的店里面跑,一来是帮他干点传菜、洗盘子的活儿,二来噌他的饭吃。

  阿彪有点不好意思,要付我工钱,我自然不要。只要他管三餐就行了!

  于是,一来二去,我和阿彪就成了很好的朋友。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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